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免税(服饰类 < 110美元)
此豁免适用于每件或每双售价低于110美元的人类衣物和鞋类,无论所购买的所有豁免物品的总价值是多少。豁免物品的例子包括:
- 有氧运动服;
- 运动制服或运动服(但不包括手套、头盔和护垫等设备);
- 泳衣;
- 女衬衫;
- 靴子(登山靴、钓鱼靴、骑马靴、滑雪靴、涉水靴);
- 外套和披肩;
- 连衣裙;
- 帽子;
- 袜类;
- 长裤;
- 衬衫;
- 鞋子(芭蕾舞鞋、自行车鞋、保龄球鞋、带钉鞋、足球鞋、高尔夫球鞋、爵士鞋、足球鞋等);
- 睡衣;
- 内衣
并非所有穿戴在身上的物品都符合豁免衣物或鞋类的条件。应税物品的例子包括:
- 戏服和租赁的礼服(例如,万圣节戏服、燕尾服);
- 珠宝、手表和类似配饰;
- 设备物品(例如,工具腰带、安全帽以及运动、自行车和摩托车头盔);
- 防护镜、安全眼镜(处方眼镜除外)、面罩或用于运动或职业用途的护垫;
- 冰球和棒球外野手手套或连指手套;